背景说明

10月27日入住时乳房胀奶期,乳头内陷有皲裂,用康复新液湿敷,羊脂膏修复乳头,告知按需哺乳,规律吸奶,适当凉敷。

11月1日查房,手诊客户乳房左侧6点位置按压疼,有硬块,乳头皲裂修复中。建议按需哺乳,规律吸奶 凉敷,监测体温,如体温升高建议就医。

11月4日查房,客户因乳头疼痛不想母乳,经劝解后,继续母乳,并告知如果想回乳,可以去医院看看,问问医生,让医生开点回奶药。

11月7日查房,客户因乳头疼痛难忍,拒绝母乳。也没有进行乳汁移出,采用断崖式回奶,并告知母乳指导老师,自己已回乳,并自行购买回奶药已开始服用大麦茶。这期间乳房一直处于涨奶状态,并告知如果涨奶严重,可以用吸奶器吸出乳汁,缓解胀痛,期间淋巴回流疏通一次。

11月11日查房,左侧乳房6点位置按压疼,有硬块,皮肤发红,体温正常,告知客户用吸奶器吸出乳汁,持续凉敷,关注乳房状况至11.12日查房,客户左侧乳房6点位置持续发红,按压疼,建议外出就医。

11月13日外出就医,医生告知乳房有炎症情况不能回奶。客户认为会所未告知乳房胀奶期不能回奶,医院告知不能凉敷,

11月14客户就医回来,给于道歉,并给客户说如果乳房需要做护理,免费进行护理。

11月13日至11.19日外出就医时,安排司机接送,每天关注中。

客户要求赔偿,与客户商谈报销医疗费用加1000元,客户不同意,并要求报销医疗费用加5000元后续费用,或者住到乳房完全愈合为止出会所。

客户11月22日出会所,通告代理店长杨洋,母乳指导师张万萍,护理部主管霍丽芳,护理部主管助理尚琳钰,前台销售林倩 等相关责任人对此事担责(杨洋罚款2000元,张万平承担医疗费用1145.16元,霍丽芳1000元,尚琳钰1000元,林倩1000元,孙西兰500元)。

总结:宝妈宝宝身体出现异常,建议就医后如未及时就医,应告知未就医会造成的严重后果,并护理档案明确表示。

顾客的认知行为与我们的专业流程不符合时,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(宣教)使顾客接受我们的建议、方便后期继续服务。另外,宣教也是为了避免顾客后期说我们没有告知等,从而出现客诉!

无独有偶。

2015年,有一个顾客叫苗濮(老公是位律师)。当时涨奶,桌子上放了一个吸奶器。工作人员看到了吸奶器,觉得顾客自己会吸奶,就没有告知喂奶后吸奶。后来就出现了乳腺炎,要求赔偿所有医院的开支,原因是工作人员没有告知要用吸奶器吸奶。

2016年有个顾客是省电视台的工作人员,入住建业店。也是因为涨奶,工作人员“建议”去就医,顾客一直不去。后来严重出现了乳腺炎。

案例分析

顾客说工作人员只是“建议”而非“强制”去就医。因此,顾客要求赔偿就医费用。

如何给顾客做正确的宣教?当顾客的想法与我们的服务理念、流程要求有分歧时该如何处理?

可以参照BIC的告知流程(事实、影响、后果)。

或者是:

第一步:明确表达,让对方知道你对此事情非常的上心和了解。

第二步:换位思考,让对方知道你理解他,达成心理的共鸣。

第三步:探究询问,给出建设性的意见或者你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