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会所用药服务,确保护理服务质量及入住会所宝宝的用药安全,现就哈佛宝贝入住期间服药问题做出以下规定:

  • 禁止任何工作人员向客户建议用任何药(维生素D3或维生素AD除外)或停止用药。

  • 新妈妈带入会所的口服药药,护理主管在入所第一次体检时应认真检查药品的质量,并与新妈妈核对用药方法、每次用量、服药次数、服药时间等相关信息;同时将药品带入日期、服药原因、症状、药品名称、用法、一日几次、每次用量、生产批号、来源详细记录与护理档案中,并指导母婴专护师掌握正确的服用剂量、次数、方法、时间等,监督母婴专护师按时喂药。

  • 母婴专护师在每次喂宝宝药之前,应与新妈妈核对药品名称、计量、喂药次数,核对无误并征得新妈妈同意后方可喂药,喂药后及时记录于日常护理记录单中。此项服务内容做为《母婴专护师服务质量考评细则》之一,务必认真遵守此规定,违反必重罚。

  • 宝宝服药期间,母婴专护师应熟练掌握用药的疗效及不良反应,并细心观察用药疗效及不良反应;疗效不明显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护理主管,及时处理。

  • 护理主管每天查房时评估宝宝情况,服药症状减轻或消退时,应及时建议新妈妈咨询开药医生或医院就医决定是否继续服用,必有医嘱或新妈妈自行要求停药方可停止服用,务必做好新妈妈的沟通及护理档案的记录工作,并且新妈妈要签字确认。

  • 药物需要继续服用,并没有更改的,由母婴专护师填写每日护理档案用药记录;药物服用的剂量、次数等有更改的,由护理主管及时填写在当日护理档案用药记录栏内。

  • 如入会所后就医带药,应及时记录于每日护理档案用药栏内,护理主管及时了解、核对、掌握用药信息。

  • 每日如无口服药,在用药信息栏由左下到右上画斜杠。

  • 入会所带药停止时,应在带药信息页内记录停用日期,并在相应护理档案栏内记录停用原因。